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规定

时间:2022-10-10 浏览: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

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规定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对2022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1. 论文送审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查重版本论文,导师审核,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2. 第一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0%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送外审;

3. 第一次检测结果超过30%的,根据相关规定,不予送外审,给予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处理;

4. 第一次检测结果超过20%,但不超过30%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再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参加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生讲解论文的原创性及检测重复部分的原因,讲解如何进行修改,导师旁听并就一些提问给与解答。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可以进行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5. 第二次检测结果超过20%的,不予送外审,给予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处理;

6.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前,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超过20%的,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此规定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20221010






(审核人: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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