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生与导师双向互选实施办法”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推进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互选原则:
坚持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
坚持尊重学生和导师个人意愿原则。
坚持导师与学生、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按比例分配原则。
二、互选程序:
1.信息公开
研究生入学报到提交个人信息表,各学科负责将本年度录取研究生相关信息公布于专业导师,作为互选的依据。导师情况简介在学院导师队伍一览表中,并在师生互选前,学院组织专门召开导师情况推介会。
2.研究生与导师互选会
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按照学校规定,根据学院各学科的实际情况,以研究生新生数量、院内导师数和外聘导师数及研究生导师职称为依据,确定了导师可带研究生的数额,并公示于各学科导师和学生。
第二、各学科组织向学生介绍导师基本情况,推荐学生参考学院网站的师资情况,并应学生要求提供相应导师联系方式,让学生和导师之间有充分的沟通,更加了解,有利于互选。
第三、具有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和新生按学科参加互选会议。原则上导师和学生必须到现场,如果有特殊情况,请跟各学科负责人联系并签字确认,服从学院安排。
第四、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学术兴趣,选择导师,填报拟选导师志愿表,一次可选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三位导师,根据学生选择导师的情况,导师按规定限额择优选择学生,并签字确认。超出限额,没有被导师选中的学生和报选学生数额不够的导师,实行第二轮或第三轮互选,原则同第一轮。
第五、因故没有出席师生互选会的导师和不能到场的院外导师,根据学生选择导师的情况,按照学生入学成绩排序择优选取,并应服从学院安排。
第六、研究生和导师互选结果一经确认原则上将不予调整,师生配合出现重大问题时,可向学院提出调整申请,学院视情况处理。
第七、公示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结果,研究生和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三、具体要求
1.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是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过程与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和导师务必严肃对待,严格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及要求进行。
2.研究生与导师要对自己的选择结果和后果负责。
3.所选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的最终负责人,要求对培养过程中各环节负责。
4.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结束后,导师与学生要就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和后期培养目标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制订切合研究生自身特点和满足学校、学院要求的个人培养方案。
(审核人:胡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