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研究生院对《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的部分内容做了适当调整,请各相关学院参照最新版《规定》(附件1)及时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和课程设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调整理论课学习时长。缩短理工科硕士研究生理论课上课时间至半年,为理工科研究生留出更多充裕的科研时间;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理论课上课时间一年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理论课上课时间一年保持不变。
2. 增加必选课。所有专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的非学位课中均增设《人文素养课》必选课,该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开课,具体上课内容与考核方式由研究生院通知。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综合素养课》、工程硕士必修环节《人文素养课》取消。
3. 调整学分。除人文社科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外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分统一调整为4学分,学时不变;理工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限定26学分;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总学分限定32学分。
4. 强化学术活动。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科实践”、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统一更改为“学术活动”,参加八次学术活动记2学分,学术活动的形式包括以参加人或报告人的身份参加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会议等各类学术活动,具体内容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导师审核,学院登记审核结果。
5. 强调研究生必须修满个人培养计划学分。研究生须严格执行个人培养计划,修满个人培养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和学分(非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6.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详见《关于修订2020版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7. 及时完善更新培养方案所列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待通知统一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模板见附件3。
8.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自2020级开始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0版)》(附件1)、《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研究生课程设置表(2020版)》(附件2),请各学院认真落实,严格把关,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须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执行。
各相关学院须于2020年6月29日前完成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培养方案纸质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200975@qq.com。7月3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0版).doc
附2: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研究生课程设置表(2020版).docx
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