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9 浏览:

各学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启动应急响应,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和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吉防办发〔202036号)《吉林省高等学校错峰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吉防办发〔202037号)《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峰错时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并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化管理平台线上开展工作,各学院要严管工作环节,严抓过程管理,严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复制比≤30%,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各学院要在55日前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疫情变化会做出调整。

1.各院系按照学校所发放得学生、指导教师、系主任、教务秘书和学院领导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审核和答辩等各工作环节。题目一经确定,严禁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时,在平台中提交题目更改申请,经过学院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3.各学院在320日前于平台中提交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二、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1.《通知》中明确规定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2.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填写诚信承诺书;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和论文内容按照要求在线编辑并排版即可,师生可通过平台随时修改相关内容,平台会统计师生工作记录,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项工作,教师要严格审核各项工作。

3.根据我校目前的师资队伍情况,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8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超过8人的,需学院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三、充分利用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各学院通过平台可实时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系主任可实时掌握本系所有师生工作进展情况,平台可提供过程数据,为后续评估查询等工作提供依据。

管理平台网址:http://bysj.ccut.cn,师生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学院统一通知。

  

教务处    

202036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