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 2022年秋季招聘引进博士、硕士教师公告

时间:2022-11-25 浏览:

闽南理工学院

2022年秋季招聘引进博士、硕士教师公告


闽南理工学院位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泉州市,坐落在台湾海峡西岸、滨海城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学校创办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拥有本科专业44个,在校学生近15000人,是福建省办学规模最大的民办高校之一。

根据我校发展需要,决定开展2022秋季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紧缺专业

序号

单位

专业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人数

备注

1

光电与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快速成型技术、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数字化设计与装备制造等学科方向)

博士硕士

3


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学科方向)

博士硕士

3


3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服装技术与文化传承、服饰品牌与视觉设计、服饰设计与产品开发、视觉传达等学科方向)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生导师优先)

3


2、其他专业

序号

单位

专业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人数

备注

1

各二级学院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经济学、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等、数学等

博士硕士

每个专业1


2

公共基础学科

思政、数学、物理、公共英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基础

博士硕士

每个专业1



二、招引聘基本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恕不接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招引聘条件说明

1.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1日以后出生);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2.本公告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本次招聘博士(国内)是指取得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材料。

3.应聘人员应注明应聘岗位。

4.硕士毕业生工资福利:

1)按学校分配制度执行

2、教职工享有探亲路费;

3、办理“五险一金”;

4、学校提供校内教师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

三、报名时间

20221110日~202212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闽南理工学院人事处杨老师

联系电话13514467380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a13514467380@163.com

博士以上学历和副教授以上职称来校参加考核者由学校负责安排住宿和报销交通费用。

五、待遇   (单位:万元·人民币)

类别

合同年限

安家费

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

工资(年)

其它福利

学校一次性补贴

政府政策性补贴

高层次人才引进津贴

紧缺专业补贴

按副教授待遇

小计

住房

子女就读

配偶工作

博士

紧缺专业(机械、电气、设计学类)

8年

6

60

符合政策规定可申报泉州市政府购房补贴5万及石狮市新市民积分购房补贴12万。

10

15

4

11

30

教师在未购房期间,学校提供免费住房一套。

学校妥善安排其子女优先就读公办幼儿园、中小学。

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具体条件和学校实际情况尽可能给予优先安排工作。

学校现有其他本科专业学科

8年

6

55

8

14

0

11

25

公共基础学科

8年

6

50

6

9

0

11

20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博士;2.以上引进人才为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3.博士来校后,按副教授待遇发放工资及五险一金,要求三年内应通过职称评审为副教授职称;4.教师需签订8年服务期合同,未能履行合同期限者,根据未履行的年限比例返还相应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5.以上补贴和福利待遇均为税前,单位为人民币;6.引进人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关教学科研等任务。7.特殊人才工资待遇可另行商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闽南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闽南理工学院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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