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管理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工作体系, 强化就业工作机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人员职务变动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公共管理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一、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院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分管就业工作的学院班子成员为常务副组长,负责日常事务。
成员由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辅导员等人员组成。
成员名单:
组 长: 于 洪 韩小威
副组长: 陈 磊(常务) 吕 红 冯 娜 汤道化
成 员: 徐东妹 郭千钰 赵晓明 李盛基 宋 浩 姜雨峰
卞程程 鲁 伟 李守瑶 崔元慧 哈那提别克 ·米乃
初靖皓
二、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定;
2.召开学院就业工作会议,组织就业工作人员考评和向学校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本单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3.具体领导、检查、督促、指导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服务、管理、教育;
4.建立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定期进行访企拓岗,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和就业洽谈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审核人: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