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6-07-13 浏览:


关于举办第三届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通知


一、赛事介绍

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旨在通过社会调研、案例撰写与分析、现场论辩等方式,提高研究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公共管理高等教育中进一步推广案例教学法,搭建高校与党政实务部门交流协作平台,促进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为公共管理类应用型人才培养贡献力量。公共管理学院致力于将大赛打造为具备鲜明特色和行业认可度的高层次研究生实践赛事。自2024级起,学院将本赛事作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必要培养环节,全日制、非全日制MPA研究生均须以团队负责人或队员身份参赛,参赛经历纳入毕业资格审核条件。请各位指导教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赛事成绩将作为省级、国家级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推荐依据。大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届。

二、赛事组织

(一)主办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评审委员会

邀请学术领域相关专家学者、实践部门专家等共同组成。

三、赛程赛制

大赛分为校内初赛、校内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校内优胜队伍将获得省赛推荐资格,省赛相关事宜将按照省级组委会要求另行安排。每支参赛队伍须按照各阶段赛制要求,按时、合规提交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一)赛前准备与报名阶段

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31日

内容:准备大赛相关文件,发布大赛具体通知,进行大赛宣传;组织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1),7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学院。

(二)校内初赛阶段

时间:2026年8月1日-9月30日(提交作品9月15日截止)

内容:提交初赛作品至朱琳老师,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审,最终确定进入校内复赛的作品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校内复赛阶段

时间:2026年10月1日-10月15日(提交作品10月10日截止)

内容:晋级队伍将修订完善后的作品提交至学院,学院将模拟省赛现场流程,组织开展校内现场对抗赛,确定省赛入围推荐名单并在全院公示。

(四)省级决赛阶段

时间:2026年10月下旬-11月末

内容:入围省赛的参赛队伍根据专家意见继续完善作品,10月下旬完成省赛报名材料,同时提交最终作品;11月末参加全省统一现场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政治导向。参赛作品应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禁涉及涉密内容和政治敏感内容。

2.选题范围。参赛队伍应紧密围绕我国公共管理实践中的重大或热点问题自拟题目,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理创新;数字治理;地方治理创新;城市和社区治理问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政策议题;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方法改进公共治理等。

(二)人员要求

1.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以我院在读MPA研究生及已取得2026年MPA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为主,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和MPA毕业生也可参与组队。

2.参赛方式。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队学生3-5人,其中,除在读MPA研究生外,可含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或MPA毕业生。每支队伍可配备指导教师0-2人。

决赛阶段的现场论辩环节,每队仅可派队中3名学生上场比赛。

五、评审标准

大赛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各赛段评委。评审标准分为两大模块:

第一,书面文本评分点。主要包括案例选题的现实价值、实地调研的充分程度、案例文本的规范性、分析报告的理论应用水平、问题剖析的深度以及对策建议的可行性等。

第二,现场表现评分点。主要包括提问能力、应答能力、专业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PPT制作质量和团队协作水平等。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其中一等奖比例不超过全部参赛队伍的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所有奖项由学院向获奖团队或个人颁发证书。

七、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队伍须保证参赛案例为原创作品,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杜绝抄袭、洗稿。学院有权将参赛队伍及其作品的相关信息用于赛事宣传、成果展示等非商用场景,使用时标注队伍及作者信息。

八、其他事项

(一)校内复赛与省级决赛均采取现场比赛形式。

(二)大赛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不得涉及涉密内容和涉港澳台、民族、宗教等敏感议题。

九、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朱琳老师

电话:15568959568

邮箱:851386923@qq.com

QQ群(请各参赛队队长加入):61968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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